尊敬的投資者:
2020年12月4日,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新增了條款“參與科創板可轉債轉股的投資者,應當符合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投資者不符合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將所持可轉債轉換為股票,投資者需關注并知曉不能轉股可能造成的影響。”并于2020年12月5日起實施,提醒您仔細閱讀,充分了解相關業務風險,謹慎參與可轉債投資。
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